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公告
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62号)第七十九条规定,下列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注销,现进行公告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,本公告视为送达。请驾驶人及时将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交还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。
姓名 档案编号 证芯编号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
*建安 3205**1422 32X0042320924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 2024-2-19
*泉生 3205**4872 3200029148811 年龄在70周岁以上,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;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,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2024-2-19
*国良 3205**7393 32X0051611032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 2024-2-19
*尔索夫 3205**1425 3230042320944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 2024-2-19
*启明 3205**1482 32X0042320993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 2024-2-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