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近使用年限不足1年
发布时间:2014-02-19 发布人:cgsywjg
以下机动车一年以内将到强制报废期限,已无法办理转移登记业务,请按时办理注销业务。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,将予以收缴、强制报废、吊销驾驶证、处1000-2000元罚款。
机动车临近使用年限不足1年告知信息
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车辆型号 报废日期
小型汽车 苏ER817P 桑塔纳牌 2015-01-31
大型汽车 苏EQ8438 斯达-斯太尔 2015-02-02
挂车 苏EQ106 四六 2015-02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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