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有351辆车,是我大队在处理交通违法案件过程中,依法以扣留、扣押、收缴、追缴等方式提取的与案件有关的涉案车辆,请车主速至大队接受处理。公告详情,请登录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站http://www.szjjzd.gov.cn查询。公告满3个月不来处理,将会同财政部门对车辆进行依法处理。 吴中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
0509吴中公告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