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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设置市区重点管理路段的通告

发布时间:2017-06-15 发布人:admin

 

苏 州 市 公 安 局

 


公交[2017]77

 

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
关于设置市区重点管理路段的通告

 

为进一步优化市区交通环境,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提高道路通行效率,保障道路交通有序、安全、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 现将下列路段设置为重点管理路段:  

一、姑苏区:1.东北街(百家巷至唐家巷)、2.北园路(百家巷至唐家巷)、3.唐家巷、4.苏站路(人民路至上高路)、5.齐门路。

二、高新区:1.何山路(滨河路至长江路)、2.城际路(浒杨路至大同路)、3.惠丰街(苏浒路至水城路)。

三、相城区:1.阳澄湖东路(S227至相城大道)、2.华元路(S227至齐门北大街)、3.润元路(相城大道至齐门北大街)、4.南天成路(S227至相城大道)。

四、吴中区:1.鸣市路(甫澄路至晓市路)、2.晓市路(清风路至迎宾路)、3.迎宾路(晓市路至甫澄路)、4.清风路(晓市路至甫澄路)、5.东吴北路(团结桥至太湖东路)。

在重点管理区域路段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、禁止标线指示的,根据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处以100元罚款,并按照公安部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记 3 分。    

五、本通告自201771日起施行。 

 

 

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

2017614

 

 

 

 

 

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       2017614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