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公示
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表达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根据《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我局交警支队决定于2017年4月6日13时30分在支队6楼会议室召开“非苏E号牌小客车高峰时段内环快速路(不含延伸段)限行管理措施”听证会。经过自愿报名,我局交警支队共确定了15名听证会参加人员。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1、王健,2、朱文潇,3、杭海峰,4、范巍巍,5、徐振红,6、尤身渺,7、田慕雨,8、孙大全,9、马明,10、樊钧,11、刘志凯,12、翟开志,13、武光佳,14、王凯悦,15、周建国。
特此公告。
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
2017年3月27日